RG-5133b微型强光防爆头灯介绍适用范围:1区.2区易燃易爆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场所安全使用,适用网电、厂电、冶金、石化、油田、公安、消防、铁路等行业作移动照明使用。
RG-5133b微型强光防爆头灯结构特性:
1.本安型防爆灯具,可在1区、2区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工作。
2.采用固态免维护LED光源,光效高、寿命长,平均使用寿命长达5万小时。
3.具有聚光和泛光两种光源,有超强光(聚光)、强光(聚光)、工作光(聚光)和工作光(泛光)四种工作模式,通过按压按钮可进行自由转换。
4.冷白、暖白两种不同色温的光源,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。
5.四格指示灯的可视化电量显示,充电时自动进入电量显示功能;非充电状态时,通过触按按键进入电量显示功能。
6.高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,充放电性能优良,采用双重化保护技术,电池达到本安型要求,安全环保。
7.外壳采用韧性好的塑胶材料,抗强力冲击,防水、防尘,绝缘、耐腐蚀性能好,可在各种恶劣环境下安全可靠使用。
8.灯头照射角度可调节,可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实现光线定位。
9.头戴式、帽配式和帽扣式三种佩戴方式,满足多样的工作需求。
10.外观设计小巧,手扫感应和按键两种模式控制照明。
11.近电款带近电报警功能,靠近高压设备时发出报警的声音。
主要技术参数:
序号 |
参数名称 |
单位 |
数值 |
||||
1 |
工作电压 |
V |
DC3.7 |
||||
2 |
电池额定容量 |
Ah |
2 |
||||
3 |
光源 LED |
一米 中心 照度 |
超强光(聚光)冷白 |
Lux
|
≥3200 |
||
强光(聚光)冷白 |
≥2500 |
||||||
工作光(聚光)冷白 |
≥ |
||||||
工作光(泛光)冷白 |
≥70 |
||||||
超强光(聚光)暖白 |
≥2500 |
||||||
强光(聚光)暖白 |
≥2000 |
||||||
工作光(聚光)暖白 |
≥600 |
||||||
工作光(泛光)暖白 |
≥50 |
||||||
色温 |
冷白 |
K |
5300-7000 |
||||
暖白 |
2700-3500 |
||||||
|
|
平均使用寿命 |
h |
50000 |
|||
4 |
连续放电时间 |
强光 |
h |
>8 |
|||
超强光 |
>4 |
||||||
工作光 |
>16 |
||||||
5 |
充电时间(完全放电条件下) |
h |
<8 |
||||
6 |
电池寿命 |
循环(次) |
>1000 |
||||
7 |
外形尺寸 |
长 |
mm |
78±1 |
|||
宽 |
48±1 |
||||||
高 |
43±1 |
||||||
8 |
重量 |
g |
96 |
||||
9 |
手扫控制照明 |
/ |
支持 |
||||
10 |
电池型号及规格 |
/ |
DC3.7V 2000mAh 533712AY(双重保护) |
||||
11 |
电池开路电压 |
V |
DC4.2 |
||||
12 |
电池短路电流 |
A |
1.9 |
||||
13 |
照明额定功率 |
W |
1.0 |
||||
14 |
外壳防护等级 |
IP66 |
|||||
15 |
防爆标志 |
Ex ib IIC T3 Gb |
|||||
16 |
防爆合格证 |
CE22.5309X |
功能特性:
1.采用高科技的光学器件和新工艺,灯具重量96克,大大减轻了作业人员头部的负荷。
2.超长照明时间,具有工作光、超强光和强光三档亮度照明功能,工作光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16小时;超强光可连续工作时间可达4小时以上;强光可连续工作时间可达8小时以上。
3.具有聚光和泛光调节功能,可自由切换,实现多种照明需求。
4.具有手扫控制功能。
5.近电预警功能:设备近电报警功能打开后,灯头部分靠近高压时设备发出报警的声音,只有远离高压源时才解除报警。
使用方法:
1.头带使用方式:调节灯头旋转支架到使用角度,调整头带长短后将灯具直接戴在头上。
2.帽配式使用方式:先用帽配带穿过灯具支架孔,另一侧卡入帽配带的扣上,再将灯具戴在安全帽上,用三个塑料挂钩挂住安全帽的下沿(前面两个,后面一个),向下拉住头带,最后调整好灯具的位置。
3.帽扣式使用方法:直接将头灯的挂钩卡入安全帽上的卡座上即可。在熄灯状态下,短按按键1,灯具依次为强光(聚光)-工作光(泛光)-关闭切换;
4.在任意状态下,长按2S以上按键1,灯具切换至超强光(聚光);在任意状态下,双击(间隔小于500ms)按键1,灯具切换至工作光(聚光)。
在任意状态下,轻触按键2,打开聚光(强光电流)照明及手扫感应,手扫灯具可实现熄灯和聚光(强光电流)切换,不影响按键1的功能;再次轻触按键2,关闭照明及手扫感应,依次循环。手扫功能只能通过按键2关闭。
电量显示:
1.充电状态下,无需触按开关,电量显示功能开启实时电量显示,直至处于不充电状态,电量显示功能关闭。显示效果:当电量为
0-25%(不包括25%)时,25%电量指示灯闪烁;当电量为25%-50%(不包括50%)时,25%电量指示灯常亮,50%电量指示灯闪烁;当电量为50%-75%(不包括75%)时,25%、50%电量指示灯常亮,75%电量指示灯闪烁;当电量为75%-100%(不包括100%)时,25%、50%、75%电量指示灯常亮,100%电量指示灯闪烁;充满电的情况下,4个指示灯常亮。
非充电状态下,使用灯具电池时,触按开关开启功能或者切换灯具的照明状态,都会触发电量显示功能,显示10秒后退出电量显示。
2.手扫最大有效距离为5-20cm;灯具熄灭、手扫功能开启时,借用电量指示灯,以流水灯的形式提示客户手扫功能尚未关闭。
3.灯具侧面设有充电口,充电时只需揭开TYPE-C接口密封垫,将充电器的输出插头插入充电口即可。
4.充电器内设有充电保护装置。
5.更换电池方式:拆卸灯头盖时,先将四个螺钉拧开,在将固定电池的两个螺钉拧开,更换电池。安装灯头盖时,首先将密封垫放入灯头主壳内侧密封槽中,将电池压板固定,扣上灯头上盖并锁螺钉。
6.近电预警功能:长按开关2近电预警功能开启,再次长按开关2近电预警功能关闭;近电预警等级10KV,预警距离>0.7米;预警蜂鸣器声音在0.5米处>50dB。
7.灯具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充电,保证电池经常处于满电状态,一次充满电后可在一年内随时使用。
注意事项:
1.携带或运输时,应保证开关免受外物触碰,以防误触。
2.在环境温度较高的场所充电或连续放电时,灯头表面略有温升,属正常现象。
3.严禁在危险场所拆卸灯具、充电、更换电池。
4.灯具的TYPE-C接口密封垫,在充电之后,务必及时装好TYPE-C接口密封垫,防止固体颗粒、水进入,影响下次使用。拔开胶塞时,切勿用力过大,防止将胶塞根部扯断或整体拔出。
5.灯具表面不要用化学试剂擦拭,请用湿布擦拭。
6.如产品超过三个月未使用,需进行电池保养:电池按先放完电,后充满电的次序做一个充放电循环。
简单故障处理方法:
光源不亮
原因:电量不足
处理方法:检查充电器是否正常(依充电方法中关于充电器的使用步骤确认)
如正常,则对灯具充电,否则,更换正常的充电器后再充电。
警告:
1.严禁在危险场所充电或拆卸灯具;
2.切勿用化学试剂擦拭,请用湿布擦拭。
3.充电器警告语:设备仅允许在安全区充电,使用的充电器应为SELV或满足GB4943.1-2011的II类或III类设备。用户可联系制造商讨论此设备的适合充电器。来自于充电器的最大电压Um为5V。充电时的环境温度应在0℃到40℃。(环境温度及Um参考电池规格书)
灯具出现其它故障,请您及时通知我司顾客中心或当地服务中心。